調質符號基本定義

細分符號

意義

T1

由高溫加工後冷卻再經自然時效者:

如擠型料,由高溫之製造過程後冷卻,未經冷作加工而經自然時效硬化至穩定狀態者。因此,即使施行矯正,亦為冷加工效果之小者。

T2*

由高溫加工後冷卻,再經冷加工及自然時效者:

如擠型料,由高溫之製造過程後冷卻,再經冷作加工以增加強度,並經自然時效硬化至穩定狀態者。

T3

固溶化熱處理後,再經冷加工及自然時效者:

經固溶化熱處理後,再經冷作加工以增加強度,並經自然時效硬化至穩定狀態者。

T4

固溶化熱處理後,經自然時效者:

經固溶化熱處理後,未經冷作加工,而經自然時效硬化至穩定狀態者。因此,即使施行矯正,亦為冷加工效果之小者。

T5

由高溫加工後冷卻,再經人工時效處理者:

如鑄件或擠型料,由高溫之製造過程後冷卻,未經冷作加工而經人工時效硬化處理者。因此,即使施行矯正,亦為冷加工效果之小者。

T6

固溶化熱處理後,經人工時效硬化處理者:

經固溶化熱處理後,未經冷作加工而經人工時效硬化處理者。因此,即使施行矯正,亦為冷加工效果之小者。

T7

固溶化熱處理後,再經安定化處理者:

經固溶化熱處理後,為調整特別性質,以超過獲得最大強度之人工時效硬化處理條件,施以過時效處理者。

T8

固溶化熱處理後,經冷加工及人工時效硬化處理者:

經固溶化熱處理後,再經冷加工以增加強度,並經人工時效硬化處理者。

T9

固溶化熱處理後,經人工時效硬化處理及冷加工者:

經固溶化熱處理後,再經人工時效硬化處理及冷作加工以增加強度。

T10

由高溫加工後冷卻,再經冷加工及人工時效硬化處理者:

如擠型料,由高溫之製造過程後冷卻,再經冷作加工以增加強度,並經人工時效硬化處理者

TX51

經拉伸加工,以消除應力者

經固溶化熱處理後 ,施以13%之拉伸加工而消除應力者 。主要適用於鋁板、軋製或冷抽棒及拉管。此種製品,經拉伸加工後,不可再加以矯正。

TX510

經拉伸加工後,不再加以矯正者。

TX511

經拉伸加工後,再經若干拉伸矯正,以使其符合標準許可差者。

TX52

經壓縮加工,以消除應力者:

經固溶化熱處理後,施以產生15%永久變形之壓縮加工而消除應力者。

TX54

經拉伸及壓縮,以消除應力者

適用於模鍛品,有精鍛模內施以冷鍛而消除應力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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